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
关于依法打击扰乱疫情防控工作违法犯罪
行为的情况通报
1.年8月7日16时许,王某某(男,38岁,焦作市人)进入丰泽园小区时拒不配合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进行扫码登记工作,并对工作人员琚某某进行殴打。目前,王某某被解放公安分局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2.年8月7日19时许,张某某(男,26岁,浙江人)驾驶轿车行驶至锦祥花园北门口时,因该小区保安牛某某在为前方车辆做登记,张某某认为牛某某核查放行前面的车辆时间过长,便与牛某某发生争执,后张某某驾车将牛某某撞到。目前,张某某被解放公安分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元处罚。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广大市民朋友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要求,众志成城,共克时艰。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坚决予以打击处理,绝不姑息。
年8月8日
都说冲动是魔鬼,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关键时期,
请市民们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众志成城,共克时艰!
统 筹:王 鹏
主 编:王晨光 编 辑:牛守明
责 编:赵晓晓 校 审:薛 莹丰舒潍
本报全媒体常年法律顾问:律师吕晓燕 律师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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