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概况
民国政府第十一兵工厂烟溪旧址位于安化县烟溪镇双烟村。烟溪镇“十一兵工厂”的前身是位于河南巩县孝义镇的“军政部兵工署孝义兵工厂”。河南巩县孝义兵工厂与辽宁沈阳奉天兵工厂、浙江杭州上海兵工厂、湖北汉阳兵工厂并称为民国时期“四大兵工厂”。年7月,因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孝义兵工厂因连遭日军飞机与重炮大规模轰炸而被迫南迁,途中迁至安化县烟溪镇。烟溪镇兵工厂共设五个分厂:一分厂为动力厂,二分厂为机枪机修厂,三分厂为火工厂,四分厂为炮弹厂,五分厂为步枪厂。共计有十几个产品项目,包括:刺刀、手枪、步枪、信号枪、冲锋枪、轻机枪、重机枪、迫击炮弹、手榴弹、地雷等等。
本次申报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民国政府第十一兵工厂烟溪旧址,申报对象为8个文物点,共计36处文物,分别是第一分厂、第二分厂、第三分厂、第四分厂、医院遗址、战壕、石桥、兵工厂公墓,每一处分工厂都现存数量较多和保存较好的建筑遗产。如武器库房、工厂车间、防空洞、哨岗亭、烟筒、水井等。
图一卫星影像图
图二双烟村航拍图
图三文物分布图
02
文物价值与评估
1.民国政府第十一兵工厂烟溪旧址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与科学价值,价值体现以下三点:
①本旧址是始建于上世纪初、我国四大兵工厂之一的“孝义兵工厂”厂史的典型实物见证。
②湖南各处第十一兵工厂旧址中,本旧址的现存遗存种类最多、保存最完整。
③本旧址是20世纪30年代民国政府抗日备战的有力实证,具有重要历史研究价值。
2.民国政府第十一兵工厂烟溪旧址真实性与完整性都很好,首先现存建筑遗产数量较多、类别齐全,已发现共计36处文物,大部分文物对象均保存较好,其中第二分厂武器库房建筑形制、结构、外观都保存十分完好,库房大门上方还保留着“库”字符。第三分厂的哨岗亭为砖木结构的单体建筑,保存至今依然完好。
双烟村内现存大量兵工厂时期的不可移动文物,比如兵工厂通行证原件、炮弹零件、弹药箱、建筑构件机制砖、公墓墓碑等等。安化县档案局还提供了一本兵工厂相关原始文件复印件。这些实物证据都能充分说明烟溪旧址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图四第二分厂库房
图五第三分厂哨岗亭
图六第一分厂手榴弹车间
图七第四分厂洞穴车间
图八防空洞
图九水井
图十石桥
图十一战壕
图十二医院遗址
图十三弹药箱
图十四炮弹零件
图十五建筑构件机制砖
图十六库房实测图一
图十七库房实测图二
图十八哨岗亭实测图一
图十九哨岗亭实测图二
03
工作小结
民国政府第十一兵工厂烟溪旧址第十批省保申报工作现已圆满结束,申报材料已上报至省文物局,并顺利通过各级领导、专家的审核。
湖南考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