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社友问小康爱:前几天被医生诊断出患有大病,但是我们决定不治疗了,可以继续留在康爱公社吗?
这位社友可能存在认知偏差:认为如果大病了不治疗,就得不到康爱公社的帮助,其实这是对公社规则不了解才会犯的。
这里需要申明一下:
康爱公社不限制资康爱金的使用用途,不会因为受助社员不治疗而不拨付康爱金:只要是度过了观察期的社员,不幸罹患30种大病,在通过审核和公示后,都可以获得康爱公社的最高35万元的资助,不管受助人是用于治疗,还是用于改善生活,或者享受人生、给子女继承。
毕竟大病之后,除了医疗费,还有很多地方需要花钱。比如营养品,比如没有工作后的损失,还有各种各样的生活开支,并不比医疗费少,更重要的是心灵上的补偿。
所以总体上来说:不幸得了大病,即使不治疗,也能获得公社的资助的——但前提是需要通过公社的审核和公示,还医院的诊断报告、病理报告等。
当然,也有一些疾病是另外的!因为公社参考30种大病是中国医师学会制定的,有若干疾病标准只有在接受相关治疗后才能达到大病的定义。
比如: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指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达到尿毒症期,经诊断后已经进行了至少90天的规律性透析治疗或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
良性脑肿瘤:指脑的良性肿瘤,已经引起颅内压增高,临床表现为视神经乳头水肿、精神症状、癫痫及运动感觉障碍等,并危及生命。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实际实施了开颅进行的脑肿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术;
(2)实际实施了对脑肿瘤进行的放射治疗。脑垂体瘤、脑囊肿、脑血管性疾病不在资助范围内。
这些大病是需要在相关症状诊断后,在接受相关的透析、移植、切除或者化学治疗后才从量变到质变,成为30种大病之一。
针对这些疾病只有在接受治疗在相关要求达到大病的标准后,才能获得资助。当然,公社也并不会限制患者拿到康爱金后是否用于继续的治疗。
综上所属,我们回到最初的问题:被医生诊断出患有大病,但是决定不治疗了,只要满足了30种大病的条件,也可以申请公社资助的。而且要尽快申请哦,最好不要超过30天,公社也希望为大家尽快筹集到康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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